公司误发工资给离职员工,达成分期还款协议
由于财务失误,一家公司错误地将5000元工资支付给了一名已离职多年的员工陈某,但对方却迟迟不愿返还。陈某于2024年从公司离职,2026年该公司在发放工资时,因操作错误导致这笔工资款项进入了陈某的账户。公司发现后联系了陈某,要求其归还该款项,但对方一直推迟,经过多次沟通后,情况未能得到解决。无奈之下,公司将陈某告上法庭,要求其返还该款。
恩施州利川法院团堡法庭接手了此案,承办法官认为案情清晰,法律关系明确,双方曾有雇佣关系,适合调解。法官明确告知陈某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于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,同时也关注到陈某因健康问题和资金困难而急需使用这笔款项。最终,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,陈某同意每月偿还800元,直到还清为止。
法官指出,生活中因转账错误等导致的不当得利纠纷屡见不鲜,得利者应理解法律依据,避免拒绝返还而面临法律责任。同时,用人单位在进行财务操作时需谨慎确认收款人信息,以防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 球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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